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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是INEOS中国地区代理。从2004年底开始,我国开始对美国、日本、马来西亚、台湾等地区的醇胺类产品征收7%-74%的反倾销税。我公司从4月份开始将从INEOS公司法国工厂进货,法国是不在反倾销国家之列的;所以我们法国进口的醇胺在价格方面会更有优势。欢迎来信,E-mail至 ansen@shjames.com |
企业名称: |
上海杰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|
企业类型: |
企业单位 (制造商,贸易网) |
所 在 地: |
上海 |
企业规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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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: |
未填写 |
注册年份: |
2000 |
资料认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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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 证 金: |
已缴纳 0.00 元 |
企业模式: |
制造商,贸易网 |
所属范围: |
INEOS公司一乙醇胺(MEA),二乙醇胺(DEA) |
所属行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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